2015年1月央行下发《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izwT知》,同意上述8家机构试点开展个人征信业务,准备期为半kulq,不过,在6个月的准备期过去后,央行并未正式下放个人征64X1牌照zeYA
我国银行业高增长u2CL利润率的神话大致8tNd结于2014年。